張貼者 幹事-教務處
張貼日期: 2023-02-15 17:20:27 點閱:96
*申請對象:申請日起3年內天然災害受災戶子女
*校內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2年3月3日止受理申請
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承辦人:余信貞,電話:02-89127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