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幹事-教務處
張貼日期: 2022-03-03 12:02:31 點閱:449
校內申請時間:111年3月10日(星期四)前
申請辦法:詳附件
檢附證明:1.學生證影本(需有註冊章)
2.前一學期(110上)成績證明及綜合表現
3.清寒證明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