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部】114高三第一次大考英聽考前注意事項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升學資訊 / 張貼者
高中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4-10-15 10:29:01
點閱:332
114第一次英聽應考注意事項
證件和文具記得帶與考試無關的東西不要帶
- 考試通知非考試當日入場應試之必要文件,未攜帶入考場不列入違規處理。
- 應攜帶任一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應試並供監試人員查驗:國民身分證、有照片健保卡、駕駛執照、護照或居留證等。請注意,學生證不是應試有效證件。
- 到應試地點才發現沒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怎麼辦?未送達前,經監試人員查核並確認係考生本人無誤者,先准予應試;至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仍未送達試場或考(分)區試務辦公室者,扣減其該節成績 1 題分。
-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考於10/15(二)九點後可查看試場。
員林考場於國立員林高級中等學校舉行。彰化考場在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工。
https://ap.ceec.edu.tw/RegExam?ExamTypes=C1 可於大考中心網站申請帳號查詢詳細資訊。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共 60 分鐘,相關規定如下表。
考試別
|
第一次
|
考試日期
|
113 年 10月19 日(星期六)
|
- 預備鈴鈴響時考生即可入場。考試開始鈴響時,不必等監試人員宣布即可開始作答。考試開始鈴聲響畢不得入場。考試結束鈴聲響畢,應即停止作答(含擦拭答案卡或加黑等),雙手離開桌面,靜候監試人員處理。
- 考生進入試場後,應確認除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及應試物品外,所有物品均放置於臨時置物區。
- ①考試開始鈴響後,若發現考生隨身攜有已關機之行動電話或其他不可攜帶入座之物品,或將其置放於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扣減其該節成績。②考試開始鈴響後,若發現考生之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不論其置放位置,均扣減其該節成績。
- 考試時不得飲食(水)、抽菸、嚼食口香糖等,或未經申請逕行飲水服用藥物。
- 不可攜帶入座之物品:①具有傳輸、通訊、記憶、拍攝、錄影或計算功能之物品:如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耳機類)、計算機、電子辭典、多媒體播放器材(如:MP3、MP4 等)、呼叫器、收音機等。
②任何可能妨害考試公平之書本、物品或紙張等(如:教科書、參考書、補習班文宣品、試題本、詞彙卡、計算紙、標有數學算式或函數或函數圖形的文具或用品等)。
- 詳細規定及考場位置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