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與競賽 / 張貼者 藝術才能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4-08 17:53:35 點閱:95
一、依據國教署108年5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49118號函 修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學科群科中心設置與運作要點」辦理。
二、詳細實施計畫請見附件。研習相關事宜請逕洽:藝術生活 學科中心蔡先生,電話02-2707-5215#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