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3-14 08:50:02 點閱:221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3月20日止
申請資格及辦法:請參閱附件
財團法人正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113年春季獎學金申請通告】
一、申請對象:彰化縣轄區高中職學校由校方認定家境清寒、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在學學子。
二、申請條件及獎助金額:
1. 由校方提供名單,每校10名。初審由各校承辦單位審核後,檢附申請書。
2. 受獎學生需於排定時程內至慈善基金會擔任發心義工,累計時數達10小時者(含讀書會2小時),方可領取獎學金。(志願服務時間如下)。
值勤內容為本基金會各項會務工作。於10小時值勤時間結束後,本會發給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
3. 每位學子獎助學金:高中職5,000元
4. 服務時間:
4月 |
讀書會 4/6(六)OR 4/21(日) 09:00-11:00 (地點:正德員林分院) |
4月 |
愛心行動勸募 07:00-12:00 (地點:員林華成市場)(六日時間另訂) |
以上為固定時段值勤,請自行安排值勤日期及時段 |
5.提供居住南彰化地區學子.方便完成志願服務值勤.可就近至本基金會分支機構志願服務
正德員林分院 員林市林森路139號 TEL:04-8335600 (週一至週日)
W一~W五 9:00-19:00 W六.日9:00-18:00
(受獎學生須於本會頒發春季獎學金活動日期前,完成志願服務時數,未完成者恕不
給予獎學金領取,因新冠肺炎疫情.當日請戴口罩進入會場。
三、申請須知:
(一)檢具之證明文件:
1. 戶口名簿影印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2. 學生證影本(已蓋有最近一學期註冊章)。
3. 政府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村里長清寒證明(正本)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本人或家長),
三種擇一即可。
(二)前述檢具之證明文件,若未備齊者,視為無效件,恕不予受理。
(三)夜校生及延修生不列入本獎助對象。
(四)本基金會保有最後核准名單之審核權,經審核通過名單另發函通知 貴校。
四、申請期間:113年 3月 1日至 3月 2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電子檔亦請傳送至本會慈善課cthyl052@gmail.com 聯絡電話 (04)7270006
五、頒發日期:113年05月04日(星期六)上午08:00需受獎者親自辦理報到。請準時辦理報到,
未於規定時間內報到者,不得領取,逾時不再受理報到及補發。
上午8:00報到(地點:員林分院報到),頒獎典禮活動程序約至
中午12:00 結束,需全程參與。
六、領取辦法:受獎學生請於活動頒發日出席參與頒獎活動.並攜帶本人身份證、印章等證件前來領取。
七、申請地點:請將資料寄至500彰化市民生南路56號 / 財團法人正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請註明申請春季獎學金)。
八、申請書請自行影印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