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與競賽 / 張貼者 藝術才能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2-17 17:51:30 點閱:155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5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49118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依照各系列研習規定。
三、研習時間與課程代碼:詳見附件實施計畫。
四、請報名教師務必確認於全教網留下正確常用信箱,以利發送課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