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2-07 16:14:45 點閱:154
公教同仁如有就讀國小至大學之子女,112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請於3月1日前將申請表件交至人事室,以利請領補助,相關說明如下:
(一)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者,請檢附「繳費單及繳費收據」,如繳交影本或網路列印,請敘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二)如夫妻同為公教人員,或有12年國教學費補助或其他公費減免(如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等,應擇一申請,以免重複申請。
(三)初次申請者,請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四)申請表電子檔請參閱學校網站或「共用區」-人事室—子女教育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