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與競賽 / 張貼者 藝術才能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2-02 16:37:25 點閱:14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5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 第1080049118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任教臺中市高中職藝術生活科、音樂科教師、 全國高中、國中、國小藝術領域教師,共計30人。
三、研習時間與課程代碼:詳見附件實施計畫。
四、請報名教師務必確認於全教網留下正確常用信箱,以利發送課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