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與競賽 / 張貼者 藝術才能組長
張貼日期: 2023-11-25 13:43:09 點閱:178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5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 第1080049118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依序錄取高雄市高中職藝術生活科及音樂科教師、藝術生活學科中心種子教師、全國高中職及其他級別藝術領域教師。
三、研習時間與課程代碼:詳見附件實施計畫。
四、請報名教師務必確認於全教網留下正確常用信箱,以利發送課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