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國中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3-06-26 15:44:05 點閱:135
受文者:彰化縣立成功高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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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6月26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2024274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重申各級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補課原則,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0年9月24日府教學字第1100339123號函賡續辦理。 |
二、 | 學生因疫情確診請假期間,學校及教師應與學生保持聯繫,了解其身心狀況及居家學習情形,並視需要提供心理支持、輔導、諮詢、轉介或其他專業服務。 |
三、 | 補課方式及原則: |
(一) | 學校端應善用線上學習資源,妥善為學生規劃學習進度保持聯繫,必要時並得依學生需求提供相關教材及設備,俾利學生在家自主學習。 |
(二) | 復課後學校得利用課餘時間,以多元方式或搭配學習扶助機制協助學生完成未學習之課程,避免學業落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