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幹事-教務處
張貼日期: 2023-03-07 16:19:03 點閱:262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2年3月13日止
★條件一(4擇1):(每班不限名額只要符合以下條件)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2.經核定為甲、乙、丙級扶助家屬。
3.特殊境遇家庭。
4.家庭遭遇變故,經班導師認定出具書面證明者。
★條件二:
國中部:111上學期平均成績須在80分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90分以上獲錄取機率較高)
高中部:111上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紀錄。(學業成績85分以上獲錄取機率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