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辦理「112學年度年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族教育校訂課程推廣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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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3-03-07 14: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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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辦理「112學年度年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族教育校訂課程推廣計畫」,請各校踴躍申請辦理,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2年3月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24991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柒、實施要點之 規定略以,各學校之「課程設計應適切融入……原住民族 教育等議題,必要時由學校於校訂課程中進行規劃。」為鼓勵各校於校訂課程中規劃相關課程,並協助其完善課程規劃,特辦理旨揭計畫,協助學校提升原住民族教育課程品質。 |
(一) |
申請對象:已開設原住民族相關議題課程或預計開設此 類課程之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提出課程說明,並依課程內 容提出經費需求。 |
(二) |
經費補助額度:經常門補助上限為每校新臺幣10萬元。 |
(三) |
各申請學校應先規劃原住民族教育相關課程,或從學校年度課程計畫書中擇定合適課程,於申請書敘明與原住民族相關之教學內容,以及相應之教學資源。 |
(四) |
計畫可納入校訂課程,可包括「校訂必修課程」、「選 修課程」、「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 |
(五) |
教育部國教署將成立入校輔導小組,入選學校後續應配合辦理入校輔導,以提供各校課程修正意見,精進課程內容。 |
四、 |
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112年3月31日前將核章計畫書一式2份免備文送府申請。為增加申請學校對於本計畫實施作業流程之瞭解,預計於112年3月13日(星期一)採線上會議方式辦理「112學年度年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族教育校訂課程推廣計畫」申請說明會,針對計畫內容、計畫期程、繳件與審查作業等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說明。 |
五、 |
檢送實施計畫、計畫相關申請表件及計畫說明會議程各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