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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 2023-02-17 15:05:48 點閱:1026
主旨: | 檢送「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入住宿舍性別友善處理原則」1份,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16983號函(副本)及教育部111年12月22日召開第10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4次委員會決議事項辦理辦理。 |
二、 | 教育部為協助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第1項及第14條第2項規定,提供學生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及提供協助,及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14條、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4條之精神,特訂定本原則。 |
三、 | 依本原則第10點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就其主管之學校,準用本處理原則之規定」,請貴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精神,研擬跨性別學生入住宿舍之相關計畫及規定,經蒐集學生意見並提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通過後,由學校公告周知,加以落實教育及宣導,並依本原則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