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輔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2-10-28 19:13:44 點閱:397
主旨:有關辦理「教育部112年度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以下稱本方案)學校宣導、輔導、申請及初審等相
關注意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輔導推薦及審查作業要點」辦理(如附件1)。
二、本部已於111年10月12、13日辦理北、南2場次112年度種子教師培訓營,各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稱學校)薦派1名專責
教師或行政人員參與,擔任本方案種子教師及聯絡窗口,以利組成學校執行小組,辦理學校宣導、輔導、調查、初
審等事宜(相關推動時程如附件2)。
三、學校辦理本方案相關工作,種子教師應於培訓完成後,協助訂定本方案學校執行小組設置要點,並組成學校執行小組,
辦理宣導、輔導、初審及推薦等工作。學校執行小組設置要點請參酌參考示例(如附件3),請依實際需求自行調整訂
或修正;惟宣導、輔導、審查及推薦等任務不得偏漏。
四、學校執行小組應於適當時間(如週、班會),針對111學年度高三應屆畢業生辦理校內宣導說明會,說明方案內容與
相關權利及義務;對象亦可包含高一、二學生,並開放家長(法定代理人)參與。
五、112年度(111學年度)學生申請預計自111年11月1日至112年3月16日以線上填寫方式進行(網址及操作方式另函通
知),本部將依例彙整學生希望就業縣市及職缺產業類別,提供勞動部及各部會及早開發合適在地職缺(申請書
如附件4)。
六、學校應落實生涯輔導工作,透過生涯輔導課程及導師晤談等,協助學生完成申請書、簽署共同注意事項(如附件
5),進行輔導綜合考評(如附件6),以推薦適合學生及完成線上資料上傳作業,俾本部接續辦理複審及確定推薦
參與就業媒合名單。其中共同注意事項,請務必輔導學生和家長(法定代理人)詳閱並簽名後,繳回至學校留存備
查。
七、為利分區(縣市)協助學校推動本方案,並辦理本方案之宣導及學校執行之後續追蹤輔導工作,本部特成立方案宣
導輔導團,如對學校宣導、輔導及填報各項報表格式有疑義,請洽輔導團協助。
八、重申本部及勞動部「未委託或授權任何人力仲介公司、協會、大專校院等辦理就業媒合」,「青年就業領航計畫」
將由勞動部各分署之就業服務員協助青年媒合,並請學生參加分署所辦理之就業媒合活動,相關就業媒合活動資訊
可至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網站查詢。就學與就業皆屬學生個人意願,本方案未限制必須就讀特定學分班,或於特定企
業工作,始得正式加入「青年就業領航計畫」。
九、惠請協助將電子海報印出並公告周知,紙本摺頁請轉發有意願參與之111學年度高三應屆畢業生(由印刷廠商另行寄
送)。海報、摺頁、宣導簡報及其他方案相關資訊,請上本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專區」(http://www.edu.
tw/1013/)查詢並下載,敬請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