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藝術才能組長
張貼日期: 2022-09-14 12:49:40 點閱:64
一、原新北新高教字第1119557417號函文附件實施計畫內容修 正,新增活動日期為9月20日,請貴校以本函附件實施計畫 轉知教師並鼓勵參加。
二、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三、本案未盡事宜,請逕洽音樂學科中心(新北市立新北高級 中學)顏沛琳、劉韋彤小姐,連絡電話:02-2857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