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幹事-教務處
張貼日期: 2022-09-08 16:31:40 點閱:92
申請資格及申請辦法(詳附件說明)
對象:具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之優秀清寒子弟
高中(職)組:目前就讀於雲林或台中、彰化、南投、嘉義縣市高級中等(職業)學校(含五年制專科一至三年級學生)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高一學生以國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國中組:目前就讀於雲林縣立國民中學(含縣立高中國中部)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國一學生以國小六年級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上述學期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則不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