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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 2021-12-10 16:41:34 點閱:176
一、自111年1月1日起,學校防疫指引將強化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以嚴守社區防線。規範原則如下:
(一)所有工作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應同時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二)倘人員曾為COVID-19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由衛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者,可暫免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惟於首次服務前,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並應於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儘速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
(三)倘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疫苗證明者,於首次服務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後續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
二、有關疫苗施打各項接種管道,可洽詢健康中心。
三、請線上完成填寫「110年12月17日前接種新冠疫苗調查」(依據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編號985資料填報公告辦理)的本校教職員工(含外聘專長教師、社團老師、廚工……)https://forms.gle/ZBtkNvMzW2RrNAs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