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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 2021-09-14 17:01:06 點閱:140
一、依據中國青年救國團彰化縣團務指導委員會110年8月27日青彰活字第168號函辦理。
二、為表揚教育典範之學校教職員(遴選標準如附件),歡迎老師推薦優良教職員,並於110年9月15日下前向人事室提出名單,需包含姓名及獲獎原因(50字內),再由人事室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