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藝術才能組長
張貼日期: 2022-11-19 16:06:10 點閱:7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文號111年7月11日臺教 國署高字第1110081838號音樂學科中心111年學年度工作計 畫。
二、「111學年度音樂/美術跨科研發教案交流論壇」活動為提 升音樂、美術科教師理解音樂與美術結合教學運用,將其 融入課堂教學與提升音樂、美術科教學設計之能力,研習 實施計畫請參考附件1。
三、本次發表教案為音樂美術跨科素養導向教學應用,請貴校 同意至少薦派一位藝術領域教師參與並惠予公假、課務派 代。
四、本案未盡事宜,請逕洽音樂學科中心(新北市立新北高級 中學)顏沛琳、劉韋彤小姐,連絡電話:02-2857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