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幹事-教務處
張貼日期: 2022-10-26 14:47:18 點閱:559
校內紙本申請時間:111年11月4日(星期五)前申請並完成線上問卷
申請資格及辦法:詳附件
獎助資格:
國中、高中之學生(皆不含公費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並具有下列身份者。
※獎學金類別:
(1)清寒獎助學金:家境清寒,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
(2)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學業成績:
(1)國中學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並操行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2)高中(職),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並操行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獎助金額及名額:
國中組:錄取最優前四十名,每名各頒發獎學金新台幣4000元整。
高中(職)組:錄取最優前四十名,每名各頒發獎學金新台幣5000元整。
※申請組別分類,請依前一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標註之學年為基準報名。
(國一學生持上一學年度成績單,即小學六年級成績單申請,則需報名小學組,依此類推。)
※各組若超過申請人數時,以學業成績高低順序排定名額。
申請手續:
請完成以下申請步驟,並備妥下列紙本文件:
(1)須完成安心就學,義不容「慈」獎助學金線上問券。
(2)列印填寫好之申請表格 (請勿擅自修改申請書格式)。
(3)公告申請始算日之前一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或在學證明書乙份。
※若「學生證」沒有蓋註冊章者,請以「在學證明」取代。
(5)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乙份
(6)申請類別證明文件:
◎清寒獎助學金: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
◎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乙份。
(7)申請人之存摺封面影本(戶名、帳號及匯款銀行等資訊應清楚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