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幹事-教務處
張貼日期: 2022-09-19 10:43:45 點閱:158
校內申請時間:111年10月20日(星期四)前申請
申請資格及辦法:(簡述)
1.設籍於彰化縣之高中職
2.因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父母親有重大疾病、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等在校生,且未接受其他校外獎助學金者
3.110學年度各項成績符合標準
(1)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
(2)體育成績平均75分以上或乙等
(3)操行成績為參考評
申請手續及文件:詳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