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幹事-教務處
張貼日期: 2022-09-12 17:29:46 點閱:82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0學年度第二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辦法(簡述,請參閱申請辦法)
一、獎學金頒發對象:(已畢業大四學生、研究所、碩士、公費生等無法接受申請)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0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0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二、申請標準:
01、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2、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三、獎勵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C 高中組:每學期31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勵及獎助學金名額之分配,由審查委員於審查會前訂定之。
四、申請方式:(請擇一申請勿重覆申請)
01、由警政署所屬各警察機關推薦。
02、由各級學校推薦。
五、申請學生應詳填獎學金申請表,檢附下列資料:(缺件者不接受申請)
01、110年第二學期 成績單影本,申請高中職組(C、D、F)請檢附學生證影本。(證明目前在學)
02、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03、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
六、校內申請期間:111年 09 月15 日起至111年10 月 7 日止逾時不收。(請交至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