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幹事-教務處
張貼日期: 2022-08-12 08:57:39 點閱:98
校內申請時間:111年9月16日(星期五)前
申請資格:(申請辦法詳附件說明)
1.對象:高中職(優秀清寒子弟)
2.學業成績需達80分以上及無記小過以上情事,經學校審定後送基金會審查。
3.經濟弱勢且且有意願接受家庭訪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