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幹事-教務處
張貼日期: 2022-08-04 14:53:51 點閱:86
校內申請時間:國二生及國三生檢具相關資料於 111年9月30日(星期五)前申請111學年度上學期獎助金;國一新生需於下學年才具有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
(一)具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村里長清寒證明
(二)110學年度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
(三)才藝競賽成績優良:(全校性競賽、縣賽或全國賽)前三名
*(一)為必要資格,(二)(三)項擇一即可
申請辦法: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