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總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6-30 17:39:06 點閱:300
一、 本批標售之標的物、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詳如附件。
二、 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1年 7 月 8 日上午 10時在彰化縣立成功高中3樓會議室當眾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2 個工作天上午10 時在前述地點開標。
三、 投標及開標方式:有意投標者,請於公告之日起至開標前,在辦公時間內,向本校(地址:彰化縣溪湖鎮福德路310號)洽詢,領取標售須知、標單、報廢財產物品回收殘值表等相關文件,並依照標售須知填寫後郵遞或親送本校文書組投標。
四、 標售之報廢財產物品以現場實物為準,報廢財產物品明細表(附件6)僅供參考,投標人(公司)得於開標前洽本校總務處安排參觀報廢財物現況(請於辦公時間,每日上午 09:30~11:30;下午14:30~16:00,致電本校安排,電話(04)8828588分機513,張小姐,投標人(廠商)若草率從事,致有錯誤估算,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異議或請求補償。
五、 價款繳納期限及繳付方式/點交期間及方式: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 3日內, 由本校按現狀交付標的物,得標人並應於 10日內(含決標當日)清運完畢(自備拖吊車輛、機具、人員)。,逾期未完成清運,本校將請其他廠商清運,所需費用由得標人所繳價款內支付,剩餘款項返還得標人,如有不足者由得標廠商補足。
六、 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七、 本標售案如有未盡敘明之處,依各機關奉核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及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