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2-03-30 15:41:35 點閱:407
說明
一、旨揭招生訂於111年3月21日至3月25日報名,111年5月18日
至5月31日辦理第二階段複試項目,為保障受疫情影響或配
合防疫而無法應試之申請生權益,惠請輔導申請生依其個
案受疫情影響之原因,填具「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專案
申請生特殊需求申請表」並檢附證明文件,於第二階段到
校複試前向本會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者始具備專案申請
生資格。
二、專案申請生如因疫情影響而無法參加第二階段到校複試或
技專校院校系(組)、學程因疫情影響無法辦理第二階段到校
複試評分項目,其第二階段到校複試、甄試總成績、錄取及報
到、遞補規定,悉依旨揭簡章增訂說明辦理。
三、專案申請生與一般申請生參加第二階段複試時,均須於各
校系(組)、學程規定日期前,依規定方式繳交複試費,
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網路上傳資格審查證明文件及學習歷
程備審資料。
四、旨揭簡章增訂說明及專案申請生特殊需求申請表,業已公
告於本委員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