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組員
張貼日期: 2022-03-18 10:20:34 點閱:281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1年3月17日府教學字第1110098141號函轉澎湖縣政府111年3月15日府教學字第1110904988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暨相關表件業經教育部備查在案,請申請介聘教師依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三、檢送111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以下簡稱111年全國介聘作業)相關表件各1份供參:
(一)111年全國介聘作業日程表。
(二)111年全國介聘作業要點。
(三)111年全國介聘作業積分審查參考原則。
(四)111年全國介聘作業申請表。
(五)111年全國介聘作業申請表填表說明修正對照表。
(六) 111年全國介聘作業要點條文對照表。
四、有意申請縣外介聘之教師,請於111年4月8日(星期五)前至人事室登記,以協助領表事宜。